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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积极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完善基本殡葬保障制度,切实减轻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殡葬负担,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决定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免对象
凡具有我县常住户籍的下列人员,符合减免条件: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城乡特困人员;
3.重点优抚对象;
4.参加绿色生态安葬的人员;
5.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
6.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人体器官捐献者;
7.流浪乞讨人员、流浪儿童、弃婴等;
8.经公安、民政等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体;
对18周岁以下身故的未成年人减免50%殡葬服务费。
二、减免项目
1.遗体接运费(含抬尸、消毒);
2.遗体存放费(含冷藏、冷冻保存)。遗体火化费;
3.遗体火化(含骨灰装整)。骨灰盒1个;
4.骨灰寄存服务。减免3日内遗体存放费和3年内骨灰寄存费。
超出减免项目和减免标准的费用自理,未选用减免项目不进行补偿。发改部门重新调整定价之后,减免标准按照新的定价标准执行。
三、办理程序
在兴和县殡仪馆火化的遗体,经交验相关材料后,结算时直接免除惠民项目相关费用。骨灰进入城乡公益性公墓安葬的,经民政部门和公墓运营主体审查确认,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城乡公益性公墓运营主体,在结算时直接全部或部分减免相关费用。
县殡仪馆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原则,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需要办理可联系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晓波,联系电话15847456661。
兴和县民政局
2025年4月29日
来源/兴和县民政局
编辑/宋洁 张晓敏
审核/王远飞
终审/李豪 常秀娟
新闻热线/ 0474-7215507
投稿邮箱/ xhrmt2019@126.com
声明:兴和县融媒体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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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兴和县民政局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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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活力兴和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内容来源于51吃瓜网友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