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于瓅 肖暖暖
近日,上海一起特殊监护案例引发社会关注:55岁的精神障碍患者孔灵(化名)在父母去世后,经居委会委托由专业社会监护组织担任其监护人,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当家庭监护因种种原因无法充分履行职责时,社会监护便成为一道至关重要的防线。这项被称为“最后安全网”的保障机制,也正在中国老龄化加速、家庭结构变迁的背景下经历严峻考验——我们如何在血缘之外,构建起更坚韧的保护网?
某养老机构内家庭养老床位展示 图源:羊城晚报
无声的守护
在许多家庭中,监护责任的落实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当家庭内部无法提供有效的监护时,社会组织或民政部门该如何成为弱势群体的“监护人”?
如今,许多社区工作者早已默默承担起“社会监护”的责任——为失去自理能力又无人依靠的孤残群体,撑起最后的保护伞。
在浙江杭州西湖区北山街道金祝社区,一场无声的守护已经持续了18年。
2006年夏天,患有精神二级残疾的王英(化名)来到社区,穿着厚重的棉毛衫,言语重复,神情恍惚。社区工作人员察觉到她的异常后,立即将她送往医院进行精神鉴定。结果显示,王英患有精神二级残疾,父母已经离世,她本人未婚未育,也没有兄弟姐妹,彻底失去了依靠。
面对这一困境,金祝社区与派出所迅速联动,为王英办理了住院手续,并承担起后续的监护职责。
从那时起,王英的生活便与社区紧密相连。社区为她出租了房子,办理了低保,申请了残疾补贴,这些收入则用于她在医院的日常开支。还有工作人员定期前往医院探望,采购所需衣物、食品及其他生活用品。
金祝社区的工作人员向潮新闻记者展示了一本社区接力保管的记账本,上面贴满了每一单的购物凭证和账目明细,最早的记录可以追溯到2018年,而有些购物小票早已褪色。这些看似琐碎的事务,构成了王英生活的全部支持。
社区记账本 图源:受访者
“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帮扶,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社区工作人员表示。18年来,虽然工作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对王英的照顾从未间断。
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王逸芸律师表示,从日常帮扶到法律意义上的责任认定,“社会监护”这一制度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案例尚少。“但实际上,随着家庭结构变化和老龄化加剧,越来越多的基层组织和政府部门正在成为特殊困难群体最后的依靠。”
拿起爱的接力棒
“当一个人失去所有法定监护人,社会必须成为他最后的依靠。”浙江博翔(杭州)律师事务所朱良珍律师的电脑里,保存着一份特殊的判决书——2025年3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指定南肖埠社区担任55岁重度智力残疾人徐晓(化名)的监护人。
这是杭州又一起由社区整体承接“三无”残疾人监护责任的典型案例:去年9月,徐母突然离世;今年2月,徐父病逝。55岁的徐晓,一位重度智力残疾的独子,瞬间失去了双亲,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孤儿”。面对这一困境,社区主动挑起了大梁。
但成为监护人并非易事。社区需启动特别程序: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徐晓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经司法鉴定、开庭审理等环节。朱良珍律师作为社区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这一案件的办理过程。
朱良珍解释,社会监护主要面向那些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群体,在没有意定监护,同时亲属无法或不愿承担监护责任时,民政部门或社会组织可以介入。
“司法鉴定是关键一步。”朱良珍坦言,“鉴定结果显示徐晓确实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符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标准。随后,法院组织开庭,为徐晓确定监护人。”
成为监护人后,社区面临的不仅是日常的照顾工作,还有潜在的法律责任。朱良珍指出,如果在照顾过程中出现问题,比如义工不小心导致被监护人受伤,社区需要为其主张权利。“作为监护人,社区的责任和义务与法定监护人并无二致。”
志愿者给徐晓理发 图源:杭州日报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继元告诉潮新闻记者,社会监护目前尚未有官方定义。不过,通常可以将“社会监护”中的“社会”与家庭进行对应,即非近亲属的监护都可以视为社会监护,监护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学界认为当前我国的成年监护制度是‘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护为补充、以国家监护为兜底’的制度架构。”
筑牢温情的保护网
雪中送炭的守护固然温情,但也面临着诸多现实挑战。
金祝社区党委书记朱民军在接受潮新闻采访时坦言:“社区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而且目前每个社工平均负责200户以上、400人以上的网格,工作量巨大。此外,社区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养老及护理经验,很难做到面面俱到。”
张继元指出,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监护,属于“行政兜底”式的社会监护,可能存在人力、财力高负荷或超负荷的现实困难。
“目前,国内的社会监护缺少清晰具体的操作细则。”张继元告诉潮新闻记者,我国民政部门目前主要的探索,是推动社会组织进行社会监护,但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相关社会组织的数量还比较少。而社会组织之外的其他主体,如养老机构、律师事务所进行社会监护也有一定难度。
他解释道,“供不应求的根源在于,社会监护在国内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大家都在摸索该怎么去做,服务方式、规范、收费等都没有明确完善的规定和相关标准。由于涉及人身监护和财产管理,责任重大且存在一定的敏感性和风险。而且,社会监护服务成本高收益低,目前是一种公益服务,仅靠社会监护服务很难盈利,经济压力大,这也导致相关主体的动力不足。”
撑起名为“社会监护”的伞之后,如何让这把伞更好地遮挡风雨,也是当前许多人思考的问题。
杭州某小区 潮新闻记者 徐叔竞 摄
研究成人监护多年,张继元认为,应完善操作细则,进一步完善社会监护的制度体系;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或以专项基金的形式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同时,还完善社会监护组织的准入机制、管理规范、监督机制,避免有直接利益相关者担任监护人。另外,还要进行社会监护科普和人才培养,“让更多人知道有社会监护这一制度工具,并且对包括自然人在内的社会监护人进行培训,规范社会监护行为、提高社会监护服务的专业性。”
朱民军则表示,他们希望有更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规定社区的责任和义务,也希望相关部门能牵头指导相关工作,并将王英这类特殊群体纳入统一管理,协助社区开展具体工作。“我们期待随着相关制度和体系的完善,能有第三方专业机构介入,完成日常监护工作,以减轻社区的负担。当然,如果未来社区监护职能移交专业机构,我们希望社区或相关行政部门仍能保留一定的监督权力。”
社会监护的管理与监督机制也是张继元关注的重点。他期盼未来能有一个主管社会监护的公共部门,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联动与合作,并建立规范的社会监护实施机制,设定相关服务标准。同时,建立公开的、互通的数据平台用于备案、查询监护关系。“就像上海市闵行区椿萱计划那样,在街镇层面建立枢纽型社会监护服务站也是比较理想的。居民有什么需求都会汇聚到街道居委,有了枢纽型社会监护服务站,就可以对多层次的需求进行分流,有多样化的需求交由律所、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服务,而需要兜底的需求由政府或政府购买服务提供。”
从王英到徐晓和孔灵,从家庭到社区,从日常帮扶到法律托底。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将有越来越多人共同撑起社会监护的大伞,也将会有更多人因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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