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应救即救、应救尽救”的原则,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构建“司法救助+N”长效帮扶网络,即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综合采用经济救助、心理疏导、协调帮扶、善后关怀多种工作形式,打破“给钱了事”的简单做法,形成多元化救助模式。自2020年以来,红古区检察院累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救助金93.5万元,并对近5年的救助对象开展回访慰问,实现“救助有力度、关怀有温度、帮扶有深度”,切实为众多身处困境的群众送去希望之光。
精准救助,纾解群众“心头之难”。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及时高效”原则,聚焦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2024年通过主动筛查线索办结2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为被害家庭发放救助金11.6万元。想群众之所想,为被害未成年人开通“绿色通道”,避免二次伤害。在审查时,以被害人及其家属的陈述意见为主,辅之以相关的书面证明,尽量避免到申请人所在村、镇或者就读学校开展不必要的实地调查。
为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急解困”作用,对外持续强化协调联动、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多部门协作优势,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等7个部门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积极拓宽救助渠道,开展多部门联合救助,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形成“检察+就业支持”“检察+军属保护”“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和“检察+妇女权益保护”等多维度救助模式;合力强化司法过程中对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全方位、多元化救助力度。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向社会救助部门提出社会救助建议,综合采取经济救助、法律援助、精神抚慰、社会优抚、政策帮扶等多形式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果,以多元化救助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
建立司法救助“回头看”机制,对2020年以来救助的9名当事人逐一实地回访,重点核查资金使用、生活改善及政策落实情况。红古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回访协调解决救助人上学、心理疏导等衍生问题案件,确保救助措施落到实处。因案致残的被救助人王某某在司法救助金帮助其家庭渡过难关后,干警持续关注其康复进展,对其家庭心理状态进行鼓励疏导。因交通事故侵权致残的陆某某家属在回访中感慨:“这笔救助金不仅付清了医药费帮我渡过难关,更让我重拾生活信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内容来源于51吃瓜网友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