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这帮政客不承认二战战争罪行也就算了,怎么现在连二战后的历史也不学了吗?
17日我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期间有媒体询问中方如何评论近期日本政府声称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简单来说,日方否认《中日联合声明》的法律约束力,旨在为日本政客窜台“铺路”,即《中日联合声明》不能对日本政客窜台构成法理上的限制。
外交部发言人毛宁
对此,我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的回应可以概括为三点:其一,一个中国原则是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日方在《声明》中明确表示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其二,日方在《声明》中承诺遵循《波兹坦公告》第8条立场,即“《开罗宣言》条件必须实施”,而《开罗宣言》又明确要求日本将二战期间侵占的中国领土,包括东北、台湾和澎湖列岛等土地归还中国;
其三,《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确认了联合声明是两国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声明》所载原则应予以严格遵守,而《条约》又是由中日政府签署、两国立法机构批准,从法律层面上确认了《声明》的原则和内容。
质问《声明》是否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日本“大聪明”滨田聪
根据日媒报道,“日本政府否认《中日联合声明》的法律约束力”这事,源自于不久前日本参议员滨田聪向石破茂政府提交的一份书面质询,随后神户议会开始跟进炒作日本与台当局的往来“是可以接受的”,最终“脑子一抽”的石破茂政府发布了上述言论。
但说实话,日本政客和政府否认《中日联合声明》法律约束力的“脑回路”属实难以理解:他们难道不清楚,在当前的中日实力差距和国际形势下,《声明》所载原则对日本意味着什么吗?
我国网友经常提到的“日本政府坚持遵循《波兹坦公告》第8条”,以及驻军问题就不用多说了,我们要重点提及《声明》第一条“宣告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以及第六条“在中日关系中,双方确认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是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日本不妨猜一下,这些导弹会砸谁头上
这里我们需要明确一个事实,即尽管自二战结束后,中日之间并未爆发战争冲突,但两国并未以声明或条约的形式结束法理上的“敌对”或“战争状态”。直到1972年中日宣布实现邦交正常化,两国发布的联合声明才确认结束这种“不正常状态”。
所以说得更露骨一些,如果日本政府不承认联合声明的法理约束力,那么这是否也意味着日方要宣告两国关系重回之前的“敌对”或“战争状态”,甚至接受“诉诸武力解决中日之间的争端”呢?
要知道,今天的中国可不是1894年的中国,日本也不是1945年之前的日本——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说现在日本政府和右翼政客非常难以理喻:
东风-31不够,还有东风-41
现在是2025年,不是1945年。如今中国都已经下水3艘航母,两款五代机、高超音速导弹和新型洲际导弹陆续列装部队,第6代战机也进行了首飞。
然而,绝大多数日本右翼政客和民众仿佛看不见一样,仍坚信日本当前的军事力量足以击败解放军,阻止中国实现统一。
既然如此,如果某些日本人还没有意识到时代已经变了,那么中国也愿意跟日本谈一谈历史遗留问题,算一算新账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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