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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女友在公安局冒充警察?直接抓!

澎湃新闻客户端 · 3 天前
为了在女朋友面前“有面”
男子竟在公安局“冒充警察”
被窗口民警一眼识破
3月25日15时
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
出入境大队办事大厅内
民警杨慧玲
正在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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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突然凑了过来
一边掏出“警察证”一边小声
对杨慧玲说
“我是‘民警’任某某
我女朋友来办证
能不能帮加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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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
办理加急证件有绿色通道
正常办理即可
可这名男子却“亮证”加急
这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随后
民警杨慧玲只匆匆一瞥
便发现
证件的颜色与制式都存在异常
她表面上不动声色
依旧继续为他办理业务
同时
暗中安排同事
核实男子的信息
果然
这位“警官”不仅证件是假
连名字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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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玲立即联系
东港派出所办案民警迅速行动
成功将该男子抓获
并在其家中查获了假警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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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这名假警察的真实姓名为任某准,是一名啤酒销售员,在网上购买了警官证、警服等假冒警用品一开始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逐渐便开始以“警察”的身份,招摇撞骗连其女友都一直蒙在鼓里。
目前
任某准因涉嫌招摇撞骗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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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了女友在公安局冒充警察?直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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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微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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