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0

0

收藏

分享

“订婚强奸案”16日宣判,男方母亲:不希望儿子背负强奸犯罪名

现代快报 · 21 小时前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刑事与民事二审将于4月16日公开宣判。4月15日,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的一家宾馆里,被告人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二审判决结果难以预料,希望法院能够给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如果结果与预期不同,我们会提起申诉。”
1.jpeg
时至今日,该案已经“拖”了长达近两年的时间,从最初的不知所措,到如今的逐渐平静,郑女士说:“终于要迎来二审判决了,我希望二审法院能够给一个公平合理的判决,我的儿子我很清楚,他不可能做出强奸这样的事情来,从头到尾,我们都是不认可的。”
在郑女士的眼里,“两人感情不错,而且订了婚,都谈婚论嫁了,怎么可能是强奸?”她说,从事发到后来,都应该看作是正常情侣间闹情绪、闹脾气,“我一直跟女方母亲说,孩子两个人的事情,我们不要插手,让他们自己解决,但女方家属就一直要求在房本上加名字,要剩下的彩礼。”郑女士认为,正是因为女方亲属的诉求,才导致了后来一系列的矛盾。
既然不认为是强奸,为何又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当时想着让加就加吧,但我心里又害怕,觉得这样的媳妇要是娶进家门,今天点(燃)窗帘,明天干点别的,我儿子未来的日子可怎么过?但他们要抓人呀,这种事情,我们只能尽己所能……”
2.jpeg
对于“强奸”这个词,郑女士说,“我认为肯定是暴力啊、胁迫呀或者把对方给灌醉等等,我们这怎么能算呢?他们已经订婚了,你得证据确凿事实充分才行。就比方说,我孩子是5月5日被刑拘的,5月15日就被他们批捕了,可鉴定结果是5月19日才出的,那他们批捕的依据是什么,我也希望二审法院就现存的一些疑问,能够进行回复。”
该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被告人席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与此同时法院表示,双方系恋爱关系,虽已按民间习俗订婚,但不是法定登记结婚。此外,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针对此前网络传播的“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双方当事人为同居关系”“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等传言,均系不实信息。
2025年3月25日,该案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择期宣判。值得一提的是,有媒体报道,在二审开庭前夕,席某某母亲称,当地司法部门有询问是否接受缓刑。“我当时就拒绝了,不可能接受。”
一份3月21日大同市中院委托阳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委托调查函》显示,“我院审理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席某某强奸一案,根据上诉人席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拟对其适用缓刑,进行社区矫正。依据我国《社区矫正法》第十八条、《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现委托你中心对席某某的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影响、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书面评估意见。请你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评估意见书。”
此后,直到此次接到二审公开判决的通知,郑女士说:“没有再接收到任何司法部门的询问和联系。”
2025年4月2日上午,被告人席某某母亲郑女士前往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提交控诉材料,请求对12名办案人员以玩忽职守罪追责。在其提供的控诉材料中,被控诉的对象包括阳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及两名办案警员,还有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在内的9名办案人员,共计12人。
郑女士认为,阳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在办理儿子席某某涉嫌强奸案件中,未等待DNA鉴定意见即向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报请批捕,同时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该案中未等待DNA鉴定意见即作出批捕决定,涉嫌玩忽职守罪。截至目前,当地检方尚未给出任何反馈。
4月16日上午9点,该案婚约财产纠纷将先行宣判。9点40分,刑事案件二审宣判。
“这个罪名太丢人了,我接受不了这个罪名。如果我的儿子背负着强奸犯的罪名出来,我相信他也没办法正常生活……”郑女士说,“没做过的事,我们肯定不能认。如果二审的结果和预期不符,我们当庭就会提起申诉。”
在发稿前,现代快报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女方,但始终没有回应。另据媒体报道称,曾多次到女方家中,但对方均未接受采访。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王瑞/文 顾闻/摄

内容来源于51吃瓜网友投稿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