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岁农民强奸罪被判15年,看守所拒绝收押,自己生活不能自理,却有本事强奸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法院今年2月发布一则公示,93岁邵阳县周姓农民,去年10月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入狱15年。不过,邵阳县看守所去年11月以周姓老翁“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收押,建议对犯人暂予监外执行,向社会公示三天。刑法规定,普通强奸罪量刑一般在三年以上、10年以下。只有奸淫幼女、强奸妇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奸淫不满10岁的幼女或造成幼女伤害等几种加重情节,才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周姓老翁以九旬高龄之躯被判入狱15年,可见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程度。
法律也规定,75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在量刑、服刑等多方面可获从轻或减轻等待遇,或基于现实情况不予收监服刑。这也为犯重罪的老人打开逃脱牢狱之灾的大门。
据了解,本案受害者是当地一名未成年女孩,也因此这项监外执法的决定更难让中国公众接受,话题2月18日冲上微博热搜,引发舆论一面倒抨击。
许多网民质疑:“93岁可以强奸别人,但是生活不能自理,会不会太荒谬?”“作案时生活怎么能自理?”“留他逍遥法外继续做恶犯罪吗?都说法不容情!这是让他倚老卖老吗?”“这难道不是助长年长犯罪者为所欲为?”“对于被害的小女孩,公平何在?”
邵阳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法院最终确定实施社区矫正,周姓老翁报到后将进入监管,每天须两次手机打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学习。在接受司法矫正期间,周姓老翁将被允许居住在家中,但无法离开县域范围。
对此,有网民批评:“还能在本县范围内活动,那不是相当于一点惩罚都没有。”“监外执行?周围邻居不恐慌吗?尤其家里有还未成年不懂事的小姑娘。”
湖南邵阳的案件处置并非个例。《南风窗》杂志2月25日报道,一名26岁张姓女子当月实名举报,1月21日她在上海一家纺织公司面试理疗师过程中,被73岁朱姓董事长性骚扰和猥亵。受害者报警后,警方对这位董事长开出行政拘留五天处罚,但过后因他超过70岁未执行。
2月17日,江苏南通一女子在出租屋内遭70岁房东猥亵,报警后房东被处以行政拘留七天处罚,但同样因房东年龄超过70岁未执行。案发后,房东家人据报态度很嚣张,其子还称:“70周岁不执行处罚是(法律)给的‘福利’,有‘免死金牌’。”
警方对高龄罪犯“网开一面”看似不合理,实际有法可循。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70岁以上的违法行为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除了犯罪可轻罚,年满75岁的老人还享有其它“宽容条款”,包括不适用死刑(除非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被判拘役或入狱三年以下可缓刑等。司法对老人从宽处理的背后是现实的无奈,即监狱看守所系统目前并不具备关押高龄罪犯的条件。
一名地方监狱管理局副局长2021年10月在研讨会上表示,在押罪犯当中老年罪犯数量正在不断增加,这个群体还伴随着疾病问题突出、犯罪类型复杂、改造难度较大等特点。老年人行刑成本也逐步增大,其中最明显、最直接的是医疗费用。
目前监狱并未对老年罪犯进行科学分类管理,很多地区没有集中关押老年罪犯的监狱,也没有集中关押老年罪犯的监区,不利于进行针对性管理和改造。一些媒体呼吁提升看守所、监狱对老年犯罪分子的关押矫治能力,做到“应押尽押”“一个也逃不掉”。
内容来源于51吃瓜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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